全程国际国内机票、泰国泰式四星级酒店、新马三星级酒店、行程内所含景点门票、一日三餐(如遇正餐时间赴机场则不含餐,国内段(全程不含餐)、马来西亚自费250元/人,豪华空调大巴车。
电话费、洗衣费、全程小费30元/人/天,行程之外的其它自费项目。如遇地震、政治、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产生的费用由客人自理。
1、夫妻原则上住一间房,若出现自然单间,我社领队有权进行调整。
2、客人自备因私护照,有效期为7个月以上,如我社接到护照时有效期已过,我们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3、请提前七天准备签证资料:护照原件、3张2寸彩色照片.
4、游客须如实申报以前是否有申请过新加坡签证或有不良记录,并提前告知我社,否则有可能造成签证被拒,无论在出发前或在旅游期间出现因游客个人原因造成签证被拒,责任由客人自负。
5、团队旅游不能擅自离团, 如要离团,离团费泰国1500元/人,新加坡800元/人,马来西亚800元/人。
6、在不减少景点的前提下,地接社有权调整行程顺序,以上购物点属于约定购物商店,请购买前考虑清楚,自愿购买。
7、若因客人出团前改变、取消计划,团队机票、地接酒店及其他相关费用均不退费,由此产生的损失由客人自行承担。如因客人原因需旅游途中提前回国者,回国费用自理,后面未完成行程作自动放弃处理,费用不退,如另有损失,由客人自行承担。
8、东南亚酒店没有官方公布的星级标准,没有挂星制度;国外度假村是根据规模大小、地理位置及配套设施来定价,无星级参考标准;非官方网站所公布的酒店星级档次,属于该网站自己标准。
9、行程中若由于航班时间问题,有无法安排桌餐的情况,则会安排打包餐。
10、我社报价均不包含旅行社责任险和旅游人身意外险,请同行自行购买。若因为保险问题产生的纠纷,我社概不负责。
11、我社以团长及领队或客人所签意见书为准,如有意见请在意见书上注明,并对所签意见书负责;或可当时联系我社负责人反映问题,以便我社及时解决,若团队返程后再提出任何意见,我社有权拒绝处理。
12、以上行程为此团最终确认行程,请确保客人的行程与该行程一致,若出现差别,以我社的行程为准。
13、泰国移民居通知:凡去泰国旅行者每人身上至少带上3000元(人民币)现金、否则拒绝入境。颁布尔日期:2007年03月31日起。
购 物 安 排:
泰 国:皇家珠宝中心(约2小时左右)
皇家皮革中心(约1小时30分左右)
燕窝店:(1小时左右)
地矿博物馆:(1时左右,主要以参观为主)
国家毒蛇研究中心(连观看人蛇大战等1小时30分钟左右)
新 加 坡:卓越珠宝店(Wealth Jewellery IND,约1小时)
万裕祥百货批发(Century Medical Hall PTE LTD约45分钟
马来西亚:大马锡器加工厂(Tumasek Pewter SDN.BHD,约45分钟)
特宝土特产店(TP Local Products SDN.BHD,约45分钟)
珠宝店(TPJewellery SDN BHD,约1小时)
巧克力店(Chocolete Galerry(M)S/B 约45分钟)